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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宿州砀山县幼儿教师招聘资格复审公告

砀山县人民政府 | 2020-09-09 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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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砀山县2020年度幼儿教师公开招聘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2020年度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幼儿教师公开招聘公告》精神,现将我县2020年度幼儿教师公开招聘拟参加专业测试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防疫须知

  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所有考生在资格审查、面试及签订协议等各个环节,均需佩戴口罩,自觉保持1米间距,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

  二、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2:1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具体名单见附件。

  三、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9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

  地点:砀山县教育局五楼会议室

  四、资格复审材料

  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高校毕业生”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就业单位承诺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相关证明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全日制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就业报到证。

  (2)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0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0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还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相关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或退役大学生士兵相关证明材料(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5)我省已经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需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在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网址:https://ntce.neea.edu.cn/),并同时提供本人安徽省户口簿或有效居住证。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资格证书编号。

  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五、注意事项

  (1)因资格复审人数较多,请各位考生按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

  (2)参加现场资格复审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同时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进行审验。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

  (3)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专业测试费用按每人80元收取。

  (4)递补。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

  (5)幼儿教师招聘各环节时间要求严格,后续各环节的相关公告均在砀山政府网(https://www.dangshan.gov.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岗前培训、签定聘用合同等环节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557—8021227、8778020、8095278。

  附件:

  1、砀山县2020年度招聘幼儿园教师拟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2、高校毕业生计划考生承诺书(幼师).doc

  3、同意报考证明(幼师).docx

  砀山县人社局      砀山县教育局

  2020年9月9日

  原文标题:砀山县2020年度幼儿教师公开招聘资格复审公告

  文章来源:www.dangshan.gov.cn/gsgg/1420440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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